关于申报2023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评价研究项目的通知

创建时间:2023-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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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基层科普工作提质增效,中国科协农技中心将组织实施2023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评价研究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非法人单位和个人申报。

2.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信用良好,无违法记录,且在相应领域具有广泛影响力。

3.具有项目实施能力和基础,配备专门团队,能提供实施项目所必备的保障条件。

4.熟悉科普工作,具有一定的科普研究能力。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不接受申报:

(1)两年内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

(2)两年内被中国科协通报并限期整改的;

(3)两年内未按要求完成中国科协有关项目的。

二、项目设置

项目内容:完善“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制作政策文件汇编和案例汇编,开展案例研究,归纳可复制推广的模式。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完善科学的、系统的“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开展2022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绩效评价工作。形成不少于2万字的2022年全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绩效评价报告,以及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绩效评价分报告。

2.整理各省出台2022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相关政策文件情况和典型案例情况,形成政策文件汇编与典型案例汇编。研究归纳案例中的典型经验,凝练10个可推广可复制的模式。

项目数量:1个

经费额度:20万元

项目周期:2023年10月完成

申报要求:项目承担单位需在科普领域具备一定的研究能力,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与人员应熟悉绩效评价相关工作,熟悉国家一般性转移支付的财政政策,具备组织开展绩效评价、撰写研究报告的经验。

三、申报办法

(一)同一法人单位最多一个团队申报此项目。

(二)申报单位按要求完整填报《项目申报书》(见附件),申报材料应客观真实,要素齐全,目标合理,结构清晰,形式规范,不得弄虚作假。不能在申报书内表述清楚的部分,可添加附页。申报书签章齐全后,扫描为PDF版本报送至邮箱jckpxm@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申报单位+项目名称)。

(三)申报受理时间截止到2023年3月27日,逾期不予受理。中国科协农技中心将组织专家开展项目评审,结果将通过中国科协农技中心网站公布。

四、项目要求

(一)项目实施

1.项目应由项目单位本级执行,严禁转包,发现此类情况将取消项目承办资格并追缴项目拨款。

2.项目单位可结合自身情况配套资金,申请中央财政资金与配套资金须分别编报,并详列测算依据。已有财政支持人员经费的单位,不可列支固定人员工资类预算。同一项目不得以不同名称申请中国科协其他经费支持。

3.对获得的项目资金须专款专用,对照预算使用资金,不得擅自变更资金用途,不得擅自挤占、截留和挪用,保证资金支出和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性。

(二)项目变更

项目事项确需变更的,项目单位应当以书面形式,专门就调整向中国科协农技中心上报,具体、完整地说明调整的原因、工作内容、预算金额和内容等,并加盖公章,经中国科协农技中心书面批准后方可实施调整。未履行规范调整程序的变更视为无效。

(三)项目监督与验收

项目单位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中期检查、总结验收和绩效评价工作,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及时报送中期报告、项目总结和经费决算与管理等资料。对项目验收不合格、不及时整改的单位,中国科协农技中心将采取警告、通报、追缴经费等惩罚措施。

(四)项目绩效信息收集

项目单位应加强对项目效果的实时评估,在项目实施的关键节点,准确、实时、完整地量化、具体化服务效果。

联系方式:

中国科协农村专业技术服务中心科普项目处

联 系 人:刘 莹

联系电话:010-65006559

电子信箱:jckpxm@163.com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白家庄东里13号楼7层

附件:项目申报书

中国科协农村专业技术服务中心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