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基层科普工作提质增效,中国科协农技中心将组织实施2025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评价研究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非法人单位和个人申报。
2.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信用良好,无违法记录,且在相应领域具有广泛影响力。
3.具有项目实施能力和基础,配备专门团队,能提供实施项目所必备的保障条件。
4.熟悉科普工作,具有一定的科普研究能力。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不接受申报:
(1)两年内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
(2)两年内被中国科协通报并限期整改的;
(3)两年内未按要求完成中国科协有关项目的。
二、项目设置
项目内容:完善“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制作政策文件汇编和案例汇编,开展案例研究,归纳典型经验模式。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以加强国家科普能力建设为导向,借鉴同类型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项目评价方法,立足“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实施的目标和实践,协助开展评估工作。
2.全面梳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台的2024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相关政策文件,形成汇编。
3.结合实地调研、专家访谈和各省提交的材料,深入挖掘各地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从赋能基层科普能力、服务地方发展大局和助力公民科学素质提升等方面,总结提炼出10个具有代表性和推广价值的典型经验模式。
4.分析“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实施的社会影响。突出项目实施对于夯实基层科普阵地建设、加强基层科普组织建设、引导社会化资金投入等方面的作用机制,形成高质量研究类报告。
项目数量:1个
经费额度:15万元
项目周期:2026年2月完成
申报要求:项目承担单位需在科普领域具备一定的研究能力,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与人员应熟悉绩效评价相关工作,熟悉国家一般性转移支付的财政政策,具备组织开展绩效评价、撰写研究报告的经验。
三、申报办法
(一)同一法人单位最多一个团队申报此项目。
(二)申报单位按要求完整填报《项目申报书》(见附件),申报材料应客观真实,要素齐全,目标合理,结构清晰,形式规范,不得弄虚作假。不能在申报书内表述清楚的部分,可添加附页。申报书签章齐全后,扫描为PDF版本报送至邮箱jckpxm@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申报单位+项目名称)。
(三)申报受理时间截止到2025年8月23日,逾期不予受理。中国科协农技中心将组织专家开展项目评审,结果将通过中国科协农技中心网站公布。
四、项目要求
(一)项目实施
1.项目应由项目单位本级执行,严禁转包,发现此类情况将取消项目承办资格并追缴项目拨款。
2.项目单位可结合自身情况配套资金,申请中央财政资金与配套资金须分别编报,并详列测算依据。已有财政支持人员经费的单位,不可列支固定人员工资类预算。同一项目不得以不同名称申请中国科协其他经费支持。
3.对获得的项目资金须专款专用,对照预算使用资金,不得擅自变更资金用途,不得擅自挤占、截留和挪用,保证资金支出和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性。
(二)项目变更
项目事项确需变更的,项目单位应当以书面形式,专门就调整向中国科协农技中心上报,具体、完整地说明调整的原因、工作内容、预算金额和内容等,并加盖公章,经中国科协农技中心书面批准后方可实施调整。未履行规范调整程序的变更视为无效。
(三)项目监督与验收
项目单位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中期检查、总结验收和绩效评价工作,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及时报送中期报告、项目总结和经费决算与管理等资料。对项目验收不合格、不及时整改的单位,中国科协农技中心将采取警告、通报、追缴经费等惩罚措施。
(四)项目绩效信息收集
项目单位应加强对项目效果的实时评估,在项目实施的关键节点,准确、实时、完整地量化、具体化服务效果。
联系方式:
中国科协农村专业技术服务中心科普项目处
联 系 人:李昂 张乐
联系电话:010—65006559
电子信箱:jckpxm@163.com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白家庄东里13号楼7层
附件:项目申报书.docx
中国科协农村专业技术服务中心
202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