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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协农技中心关于申报加强高校科协组织规范化建设研究项目的通知

创建时间:2024-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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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科技大会、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两院院士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科技创新和群团工作的指示批示,切实履行新时代科协组织职责使命,进一步推动高校科协组织建设,强化科协组织对高校科技工作者的团结引领与联系服务,中国科协农村专业技术服务中心现启动加强高校科协组织规范化建设研究项目申报评审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申报单位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和有关社会团体,不接受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非法人单位和个人申报。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非法人单位和个人申报。

2.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信用良好,无违法记录,且在相应领域具有广泛影响力。

3.具有项目实施能力和基础,配备专门团队,能提供实施项目所必备的保障条件。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不接受申报:

(1)两年内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

(2)两年内被中国科协通报并限期整改的;

(3)两年内未按要求完成中国科协有关项目的。

二、项目设置

项目内容:按照中国科协组织建设的工作安排,开展《高校科协资源服务清单》《高校科协工作指南》《高校科协发展报告》及《高校科协典型案例》研究制定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研究梳理《高校科协资源服务清单》

全面梳理中国科协机关各部门和直属单位在服务高校科技工作者方面的相关资源,研究编制《高校科协资源服务清单》并提供给各高校、各省(市)科协、高校科协以更好发挥科协系统资源优势服务高校科技工作者成长成才、服务高校立德树人,切实推动高校科协工作迈上新台阶。

具体要求:1.依据采购方提供的基本方案及原始图文素材,确定资源清单的整体结构安排和主要内容等,有重点地与相关单位联系对接,持续收集补充图文素材,并对素材进行系统梳理和编辑;2.完成资源清单的排版、校对、装帧设计工作,汇编成册并制作可供在线阅读的电子版上传农技中心官网等平台。

(二)研究编制《高校科协工作指南》

系统梳理、总结、凝练建立建强高校科协组织、扎实推进高校科协服务高校科技工作者各项工作的举措和方法,为各相关科协办事机构提供系统性、规范性的工作指引,更好地推动高校科协组织建设与作用发挥。

具体要求:1.依据采购方提供的基本方案及原始图文素材,确定指南的整体结构安排和主要内容等,有重点地与相关单位联系对接,持续收集补充图文素材,并对素材进行系统梳理和编辑;2.完成指南的排版、校对、装帧设计工作,汇编成册并制作可供在线阅读的电子版上传农技中心官网等平台。

(三)研究编制《高校科协发展报告》与《高校科协典型案例》

《高校科协发展报告》应结合有关调研,梳理高校科协发展的历史和现状,理顺高校科协发展脉络,总结高校科协建设经验,整合相关工作资源,促进高校科协发展规范化。《高校科协典型案例》以推进高校科协组织建设、加强高校科协工作宣传引导为着眼点,面向全国征集、遴选高校科协在助力学生培养、助力科技创新、托举科技人才、普及科学文化、服务高校科技工作者、服务高校立德树人等方面的典型案例,并将其中最具代表性、示范性、推广性的案例汇编成册,集中展示高校科协组织建设与工作开展的新成效,为全国高校科协工作的开展提供新思路。

具体要求:1.对有代表性的高校科协进行实地调研,依据采购方提供的基本方案及原始图文素材,确定发展报告与案例汇编的整体结构安排和主要内容等,有重点地与相关单位联系对接,持续收集补充图文素材,并对素材进行系统梳理和编辑;2.面向全国广泛征集各类高校科协工作案例,研究制定典型案例遴选标准,组织专家评审,评选出不少于50个典型案例;3.完成发展报告的排版和校对以及案例汇编的排版、校对、装帧设计工作,汇编成册。

经费额度:50万元

项目个数:1个

项目周期: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

三、申报办法

(一)申报单位可根据自身条件自愿申报。同一项目不得以不同名称重复申请。同等条件下,以往承担过相关项目、验收结果优良的单位优先。

(二)申报单位按要求完整填报《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申报材料应客观真实,要素齐全,目标合理,结构清晰,形式规范,不得弄虚作假。不能在申报书内表述清楚的部分,可添加附页。申报书签章齐全后,报送电子版扫描件(邮件主题请注明申报单位+项目名称)至中国科协农村专业技术服务中心相关工作邮箱。

(三)申报受理时间截止到2024年7月26日,逾期不予受理。中国科协农村专业技术服务中心将组织专家开展项目评审,结果将通过中国科协农村专业技术服务中心网站公布。

四、项目要求

(一)项目实施

1.项目应由项目单位本级执行,严禁转包,发现此类情况将取消项目承办资格并追缴项目拨款。

2.项目单位可结合自身情况配套资金,申请中央财政资金与配套资金须分别编报,并详列测算依据。已有财政支持人员经费的单位,不可列支固定人员工资类预算。同一项目不得以不同名称申请中国科协其他经费支持。

3.对获得的项目资金须专款专用,对照预算使用资金,不得擅自变更资金用途,不得擅自挤占、截留和挪用,保证资金支出和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性。

(二)项目变更

项目事项确需变更的,项目单位应当以书面形式,专门就调整向中国科协农村专业技术服务中心上报,具体、完整地说明调整的原因、工作内容、预算金额和内容等,并加盖公章,经中国科协农村专业技术服务中心书面批准后方可实施调整。未履行规范调整程序的变更视为无效。

(三)项目监督与验收

项目单位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中期检查、总结验收和绩效评价工作,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及时报送中期报告、项目总结和经费决算与管理等资料。对项目验收不合格、不及时整改的单位,中国科协农村专业技术服务中心将采取警告、通报、追缴经费等惩罚措施。

(四)项目绩效信息收集

项目单位应加强对项目效果的实时评估,在项目实施的关键节点,对各类主要的受众人群开展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和统计分析,准确、实时、完整地量化、具体化服务效果。

(五)质量要求

1.内容准确、逻辑清晰、文字简练,版面设计美观大方。

2.文字内容校对准确,校对错误率≤3/10000。文字和标点符号使用正确,无漏排、错排等;文字中无丢漏段、图、表等;英文等外文资料,按标准印刷体校对。

3.编创内容及素材符合《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及其它合法权益。

4.项目实施单位要制定详细具体的调查方案,明确调查方法、调查步骤和调查期限。

5.通过调查研究和深入分析,形成具有较强参考价值的项目成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工作任务。

五、联系方式

(一)登记注册

申报单位请登录中国科协预算一体化门户系统(https://ysyth.cast.org.cn/portal/login),点击“供应商注册”,进行供应商信息录入(附件2)。此前在智慧计财系统注册过的供应商,也需要登录新系统完善有关信息(技术咨询:010-68585018)。

(二)材料报送

须在法定代表人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单位公章等手续齐全后将申报书Word版和盖章扫描PDF文件同步报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申报单位)。

报送邮箱:njzxxxpxc@163.com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维鹏 王义攀

电  话:010-65001925

附件:1.项目申报书.docx

2.中国科协预算一体化门户系统供应商用户手册.pdf

中国科协农村专业技术服务中心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