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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协农技中心关于组织实施科技助力新疆、西藏产业发展项目申报评审的通知

创建时间:2024-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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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全国学会、协会:

按照2024年援疆援藏工作安排,切实助力新疆、西藏特色产业发展,结合新疆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关于产业技术需求,中国科协农村专业技术服务中心计划实施科技助力新疆、西藏产业发展项目。

一、项目名称

科技助力新疆、西藏产业发展项目。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以下简称全国学会)。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非法人单位和个人申报。

2.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信用良好,无违法记录且在相应领域具有权威影响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项目实施能力和基础,配备专门团队,能提供实施项目所必备的保障条件。

5.熟悉援疆援藏工作,在科技工作者中具有广泛号召力,与新疆和西藏相关机构有广泛联系,工作实绩较好。

6.参加申报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7.申报单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申报。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不得申报:

(1)两年内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

(2)两年内被中国科协通报并限期整改的;

(3)近三年来年检不合格或连续两年基本合格的;

(4)承担同类或相关项目,五年内在非不可抗力条件下验收未通过或未按期结项的。

三、项目需求

为助力新疆自治区“八大产业”和西藏自治区“七大产业”高质量发展,拟围绕新疆、西藏特色产业发展现状,申报单位按照前期征集的有关产业发展技术需求和有关项目任务(具体见附件1),谋划设计实施方案并填写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

项目个数:不超过9个项目

项目金额:申请单个项目经费不超过35万元

其他要求:项目名称不做固定要求,请在申报时明确落实项目需求的项目实施方案,资金测算,项目实施相关人员等内容,项目申报书请以“单位+解决需求名称”命名。

四、申报材料要求

1.根据项目管理需要,申报单位请登录中国科协预算管理一体化服务平台(https://ysyth.cast.org.cn/portal/login),点击“供应商注册”,进行供应商信息录入。此前在智慧计财系统注册过的供应商,也需要登录新系统完善有关信息(技术咨询:010-68585018)。

2.申报单位可根据自身条件选择合适的项目进行申报,一经受理不再调整。同等条件下,以往承担过中国科协定点帮扶项目、验收结果优良的单位优先。

3.申报材料为中国科协定点帮扶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项目申报书》)(附件2)及相关资质材料,申报材料应客观真实,要素齐全,目标合理,结构清晰,形式规范,不得弄虚作假。不能在申报书内表述清楚的部分,可添加附页。必须在法定代表人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单位公章等手续齐全后将申报书Word版和盖章扫描件同步报送xczx@cast.org.cn(邮件主题请注明申报单位)。

4.申报期限为本项目申报通知发布后即日起的第5个工作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中国科协农技中心将组织专家开展项目评审,结果将通过中国科协农技中心网站公布。

5.项目承担单位与中国科协农技中心签订合同,经费由中国科协农技中心拨付给承担单位。

项目联系人:邱  彤

联系电话:010-65913927

附件:1.新疆、西藏产业发展问题需求表.docx

2.项目申报书.docx

中国科协农技中心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