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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技协关于选树2023年“百强农技协”的通知

创建时间:2023-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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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技协(联合会),中国农技协专委会、各位理事: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国科协党组、书记处关于农技协工作部署,推动农技协组织振兴,提升农技协社会化组织动员能力,充分发挥农技协组织在促进农业产业发展、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和科学素质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中国农技协决定开展2023年“百强农技协”选树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县级农技协(联合会)与基层农技协,以及在服务产业、带动会员增收等方面特别突出的地市级农技协(联合会)。

二、工作安排

1.组织推荐。12月1日之前,层层发动,深入挖掘县级农技协(联合会)与基层农技协,以及地市级农技协(联合会)典型,通过自下而上逐级遴选推荐。选树一批组织发展基础牢、服务能力强、管理机制完善、组织动员水平高、创新发展后劲足的先进典型。要充分运用媒体平台,同步开展优秀农技协典型的宣传展示。

各省级农技协(联合会)组织开展本地区遴选、宣传工作,并向中国农技协推荐不超过5个农技协,其中地市级农技协(联合会)不超过2个。中国农技协专委会推荐本领域基层农技协不超过2个,1名理事可推荐1个基层农技协。

2.遴选发布。12月初组织专家评审,遴选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的“百强农技协”。

3.宣传展示。各级农技协要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主流媒体对“百强农技协”进行集中宣传,共同营造推进新时代农技协组织振兴,共同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浓厚氛围。

三、评选标准

1.坚持党的领导。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

2.组织建设规范。依法登记注册,依规依章独立自主运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独立的银行账户。组织机构健全,管理制度完善,有稳定的工作人员。

3.服务成效显著。开展精准农业科技服务,有稳定的科技人才队伍,促进乡村产业振兴,带动会员增收。开展科普服务、科普创作,积极参加学雷锋助春耕、科技工作者日、全国科普日等全国农技协联合行动,提升农民科学素质,有效促进乡村人才振兴。

4.面向单位会员。所有参评协会须为各省级农技协(联合会)单位会员,并在智慧农技协平台注册。

5.社会声誉良好。无信用不良记录,无违法违规行为,无生产(质量)安全事故,未受到过严重处罚。

四、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要充分认识选树工作的重要意义,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战略要求,精心筹划部署,严密组织实施,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2.严格规范。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严格评选标准,充分发扬民主,保证推荐质量。按照民主程序确定推荐单位。

3.推荐要求。已获得“2022年中国农技协百强农技协”等荣誉单位原则上不再重复推荐。所有参评协会须按时完成本年度工作总结与下一年度工作计划,并配合中国农技协开展现场抽查考核、实地调研考察、数据采集与专家评议等工作。

4.报送方式。请于12月1日前将推荐材料(见附件)Word版及盖章PDF文件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杨谊兴

电  话:010-82072974  13488651928

邮  箱:zgnjx@cast.org.cn

附件:中国农技协2023年“百强农技协”申报表.docx

中国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2023年11月16日